经济与管理系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23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经济与管理系 

    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学【2013】27号)以及《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办通【2014】30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我系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格
经济与管理系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学生。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国家助学金评定资格:本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本学年内有两门(不含两门)以上考试或考查科目不及格;有酗酒、抽烟、赌博等不良行为;生活奢侈,购买和使用高档生活用品或高档消费品。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安排表


三、申报与评审要求
1、各班要设立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共6人,由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团支书、另一名班委和两名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负责审核申报人资格,组织班会开展国家助学金的初评与上报。
2、各班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认真评议,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的资助。辅导员要积极参加国家助学金评议班会,鉴于时间紧,原则上参与班会数不少于所带班级数的30%。
3、申报材料递交
⑴统一使用2010版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每份一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
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请在经济与管理系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请于10月27日17:00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系学工办(第一综合楼212室)。上交时注意按照学号升序排序整理。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评选文件精神,结合我系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入库情况,将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经济与管理系学工办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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