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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3-08-29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经济与管理系 

学校概况

长沙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改建升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

学校占地132.6万平方米,现有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50万元,图书馆藏书118万册。

学校现有16个教学系部。设有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3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312人。

学校有教职工951人,其中专任教师706人,专任教师中有90人具有正高职称、193人具有副高职称。我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人、湖南省教学名师2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

学校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升本以来,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等学科竞赛,共获得省级以上个人和团体奖900余项;参加全省运动大会,获本科学院组金牌总数六连冠。学校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均在90%以上,毕业生质量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重视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升本以来,学校教师共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612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1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44项,累计进校科研经费2700多万元。获科研成果奖励60多项,其中湖南省科学技术奖5项,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长沙市科技进步奖1项,长沙市社科成果奖及社科人才奖51项。发表学术论文40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65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55余项。

学校与湖南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建立覆盖各学科、各专业的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106个,其中10个实习基地被评为省优秀实习教学基地。

升本以来,学校先后获得“长沙市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招生录取规则

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专业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尽量满足考生专业要求。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退档。英语专业考生其英语口试成绩必须合格。

艺术类考生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学。

(二)湖南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成绩采用湖南省联考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同时达到本科二批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我校按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联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湖南省外我校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类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以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划定。文化成绩无单科最低分限制。

音乐学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位于所在省计划的前30%,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播音与主持、航空服务方向)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位于前20%的考生,文化成绩合格,我校优先录取。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播音与主持、航空服务方向)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奖学金及助学制度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乙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丙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8%。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异的学生可通过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比例约为在校生的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比例约为在校生的20%);还可申请不高于6000元/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享受每月200-300元的生活补助。另外,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等资助。

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根据国家规定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分学生公寓、普通宿舍两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普通宿舍的收费标准分每生每年600元、700元、800元三种档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邮编410022

学校网址:www. ccsu.cn

招生电话:0731-84261436、84261447

招生传真:0731-84261451、84261436

招生违纪举报电话:0731-84261479,邮箱:jbx@ccsu.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