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院2017国家助学金公示(一)

发布时间:2017-11-15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单公示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以及《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学[2013]27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助学金评定工作程序,经本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决定对黎凤城等511名学生评定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先将评定名单公示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系办电话84261323反映情况。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本期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表现较好学生,日常生活应当朴素节约,如有使用高档生活用品和电子设备的将取消受助资格,请全体同学监督。
                                                  
长沙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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