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7 责任编辑:周欣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我院专业特点,特制定我院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   转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安排

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映辉、李福英

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郭红卫、曾广录、王永启

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新生辅导员

各专业考核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负责本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

二、转专业考核工作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通过考核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量由各专业教研室根据现有专业规模和专业发展情况确定适当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

2.公开公平原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面向本专业学生公开。

3.专业差异原则。学院允许各专业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考核转入和转出学生时设置不同考核标准,以便对学生的思想心理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转入财务管理专业须加试《经济数学》。

三、申请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基本条件

至少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参加转专业考核:

1.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

2.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有不适合在原专业但仍可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的身心疾病的;

3.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的。

四、学生转专业考核的程序

学生转专业考核的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 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辅导员统一接收,接收时间截止至2019118日,过期不再受理。(史雨琛接收负责财务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申请;张文茜负责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申请。)

3.各专业教研室将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始实施考核工作,于2019224日前将考核过程和转出学生名单形成书面报告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于2019226日前将考核过程和转入学生名单形成书面报告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专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

四、转专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申请表》上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专升本、艺术类和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对于违规申请者,一旦查实,将严惩。

3.高考科类为文科的不可转入高考只招理科生的专业。

4.《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未尽事项,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长沙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