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校设奖学金评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3 责任编辑:黄敬茹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班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2022]41号文件精神,依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7]38号)的相关规定。自主申报、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排名拟确定以下人选作为长沙学院2021-2022学年校设奖学金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11月13日—11月18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内到涵虚楼B2706反映情况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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