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2023]24号)、《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助学金评定工作程序,经本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决定对屈亚男等428名学生评定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现将评定名单公示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学工办电话0731-84261330反映情况。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本期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表现较好学生,日常生活应当朴素节约,如有使用高档生活用品和电子设备的将取消受助资格,请全体同学监督。
长沙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