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责任编辑:姜惠芬  来源:教务处 

各开课单位: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工作从第10周启动,第13周结束。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开课单位组织教研室认真研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详实填报《长沙学院教材选用(编印)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预订教材。注意事项如下:


一、预订要求

1.选用教材应符合国家政治导向及我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优先选用适合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近三年出版的各级各类优秀应用型教材。我校已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必须在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内遴选使用相关课程教材(见附件2)。使用的国外教材,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国外教材。

2.选用教材应先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提出选用建议,交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经开课单位审定(含政治审查),由开课单位教学院长签字、开课单位盖章后,方可使用。

3.《审批表》上的必填项为课程名称、教材名称、出版社、编者、教材ISBN码、选用教师及联系手机、使用年级和专业、学生订购数、教师订购数、填报日期。

4.《审批表》上所有教材信息要求准确无误。课程名称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上的课程名称完整填写。

5.教材版次如有要求的,请填写好版次。否则,教材室将预订最新版教材。

6.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预订。超过预订时间,或由于漏订、误订、重订、多订等现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将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7.教材预订书目请到教材室领取。

8.请各开课单位将本单位预订的教材进行汇总,形成《长沙学院教材预订汇总统计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统计表》),以开课单位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9.各开课单位应注意教材文档资料的管理。


二、预订时间

各开课单位需在11月23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与《审批表》(纸质版)一起交至教务处。联系电话:8426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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